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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的侵犯另外一方人身权责任有哪些?

夫妻一方的侵犯另外一方人身权责任有哪些?

咨询用户:153391会员 | 安徽省 | 2017-10-27 17:29:44 | 1235 | 1 位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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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畔律师

18210191374 | 北京市 | 共帮助11位网友 | 成功案件案例1件

简介:何畔律师,管理学学士,系中共党员,曾在多家IT企业及大型科技型上市公司从事技术、……

律师解答 婚姻期间,侵害人身权行为主要表现为殴打对方当事人,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名誉,强制性行为或拒绝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等方式,当事人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我国《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一方实施以下行为的构成对一方权利的侵害: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法律只对侵害一方人身权的行为中极其严重的少部分行为予以制裁,而对大多数行为没有予以处罚,在实际的认定中,对于侵害人身权的行为的认定也比较困难。

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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