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月前,公司派给我一个大项目让我负责,半个月前,因为家庭原因,我一时筹集不到资金,就擅自挪用了这笔专项资金,现在还没能还上,而这个项目是在过几个月就需要使用了,我这样算违法吗?又该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对于你这个情况,你挪用公款是否进行了非法活动,鉴于未超3个月,你在此期间尽量把亏损补上吧.
201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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