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方故意隐瞒了所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实,购买方如何主张赔偿?
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 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2018-01-01
律师解答 可视案件情况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请求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要求出售方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018-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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