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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的共有人有何含义

未迁户的外嫁女在本村个人建房两年后办理分户时:户口本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已由父亲的户主改成哥哥的户主。妹妹分有个人户口本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三年后,村里集体征地拆迁时村委说妹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生效,原因是妹妹当年在哥哥的证上转让的土地,而且村会计从未减掉哥哥证上转让的土地,也未登记上报妹妹证上的土地。征地款应在哥哥名下,哥哥以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转让后已没有妹妹的名字不给分钱,即使总面积未减妹妹也无权分得哥哥的财产。父亲现也病重无法理清家事。问:妹妹的征地补偿款应向村委要、向哥哥要?这份补偿款是分的哥哥的财产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的共有人是无论年龄平均分配土地吗?

咨询用户:189822会员 | 湖北省 | 2017-10-26 15:52:21 | 826 | 1 位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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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佳丽律师

18513098417 | 北京市 | 共帮助1位网友 | 成功案件案例0件

简介:麻佳丽律师,法学硕士,自研究生毕业以来一直从事法律研究和实务工作。擅长办理婚姻家……

律师解答 这个问题村委会是有名明显的做法不合适的地方 可以找上级部门反应

201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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