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在外省一国有企业工作,我们三个子女和母亲的在原籍河南农村生活。为了解决子女工作,1986年9月,我们三个子女和母亲户口由农村转到了父亲单位所在地一个乡镇,也就是农转非,我们4口人的承包土地也被村委会收回,请问: 1、我们的承包地当时政策村委会是否不能收回,现在可以要回来吗? 2、我们农村的宅基地还在,房子已经塌了,宅基地和房子还分别享有权利,受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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