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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用土地农民与村组(生产队)就养老补助申请的相关纠纷。

1、老人65岁(女,一直务农) 2、本是农村户口,1999年前随爱人户口迁至当地集镇(非区一级户口)。(爱人也是农村户口,代课教师,但后来因教书业绩突出,学习并获得国家师范类学历,编制转正,职称评到小教最高级,落实教师相关政策,家属可户口迁至集镇,现已退休。) 3、参加过两次土地承包分配,现持有农村第二轮承包分配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证时间是1999年,有效期30年。 4、2015年户口迁回村组,(村民签字同意,已获得户口簿,标注“农业劳动者”,但签有协议,主要约束内容:1、因二轮土地承包刚结束暂时村组没有土地安排,这期间乙方()不得有无理要求 2、挂靠户或被安置户不享有村组的一切利益分配 5、在其户口迁出前,一直在村组内种田,履行公社交公粮、纳农业税、挑江堤、开河道等所有农业义务,户口迁出期间,也还是一直种田,且后续国家补贴的农业税收也一直有分配。是地地道道的本组农民且至今一直生活在自己的宅基地上。(由于是农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户口迁出有何意义?) 6、2016年其持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述土地被大桥工程征用,但村组依上述协议的约束项为由,不给予其养老补助申请名额(名额正在区政府审批中)。 7、老人一直不理解,经常失眠,哭诉无门。镇政府说:名额由生产队决定。生产队队长说:不符合条件,不给养老补助申请。信访还是回到镇政府和生产队。 综述:目前,该老人土地被征用了,也没有任何养老保险,请问其可以主张养老补助申请吗?该如何主张?有哪个部门可协调处理?

咨询用户:437774会员 | 江苏省 | 2017-10-27 10:56:07 | 986 | 1 位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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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佳丽律师

18513098417 | 北京市 | 共帮助1位网友 | 成功案件案例0件

简介:麻佳丽律师,法学硕士,自研究生毕业以来一直从事法律研究和实务工作。擅长办理婚姻家……

律师解答 先向村里申请去人土地承包人身份,再向县一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确认土地承包人身份,如果行政机关就确权问题给出答复的,不满意可以行政诉讼。

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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