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员工是公司的股东,股金2.7万元。公司注册资本30万元,公司9月底报表净资产为210万元。该员工2008年9月份提出退股,公司按报表净资产进行退股清算,退回股金及收益为2.7×30÷210=18.9万元。公司的办公房屋是2004年购买的原价80万元,现在市场价(评估价)约200万元,增值120万元。请问?给员工退回股金及收益是否正确?员工能否要求按评估后的净资产进行退股清算?如果公司不同意,员工采用什么办法可以追回增值120万元的退股清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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