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8 11:55:05 849人阅读
企业改制无不涉及债务。为了切实搞好企业改制工作,避免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对企业的债务不作清理和清理不彻底而遗漏债务,或者漠视债权人利益,擅自转让债务,甚至故意“悬空”债务,致使改制前后的企业都受拖累,对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造成不良影响。
2017-10-18 11:51:50 900人阅读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
2017-10-18 11:47:36 804人阅读
购买该公司的核心资产。普通的资产买卖协议,交易的主体是该公司,只要在买卖协议中列明你购买的核心资产(如生产线、设备、厂房等),则受让方不会继承出让方的债权债务。
2017-10-18 11:42:11 707人阅读
为避免人通过诉讼(仲裁)、强制执行等刚性手段来解决争端,实践中,负债企业一般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其一是申请破产。其二就是债务重组。
2017-10-18 11:35:25 723人阅读
目前,回收老帐、清理陈欠款成了一些企业比较头痛的事,有些企业已经把清欠当前关系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但清欠工作仍然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前清后欠的问题也比较突出,货款回收、资金管理方面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
2017-10-18 11:31:59 801人阅读
追偿欠款,令人头疼心烦、苦不堪言!企业至少应当做到: 梳理现有证据能否证实欠款事实,如不能证实,必须补充调查新证据。
2017-10-18 11:29:19 499人阅读
近年来,怠于清算的现象日趋普通,在诉讼程序中如何确定这类企业及其股东的诉讼主体地位,关系到终止企业的实现和落实等实际需要,成为民商案件面临的难题之一。问题主要集中为:已终止而未清算的企业能不能以原有企业名义起诉、应诉?该企业的股东能不能代为起诉、应诉?
2017-10-18 11:26:23 571人阅读
企业进行改制时,在其重组的计划中肯定要考虑原有债务的承担,但实践中往往有悬空债务或只留一个空壳应付债务的情况存在,这种情况直接影响法院的执行工作。因而实践中要注意抓住企业改制的有利时机,在改制过程中即敦促落实债务承担人。
2017-10-18 11:22:49 588人阅读
实践中容易造成投资人逃避责任(对企业负无限责任),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私营(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应该由谁来承担呢?由个人(私营)独资企业来承担,还是由投资人(业主)来承担,或者由个人独资企业和投资人(业主)共同来承担?
2017-10-18 11:01:30 582人阅读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贯彻意见》)第45条规定: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以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诉讼代表,并由合伙负责人为诉讼代表人。本案三人合伙已取得个人合伙营业执照,故应以登记的字号合伙组织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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