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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闲置土地收回程序是什么?

    2017-10-10 17:19:00 504人阅读

    闲置土地是指合法取得土地使用处分权的人,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行为。按照规定1年以上闲置的征收闲置费,连续2年以上未使用的由政府部门无偿收回土地的使用权。

  • 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的作用是什么?

    2017-10-10 17:16:07 476人阅读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 闲置土地认定标准是什么?又该如何处理?

    2017-10-10 16:51:18 503人阅读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2条,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

  •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问题是怎样的?

    2017-10-10 16:48:10 511人阅读

    由于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公有体制,土地所有权实行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国有土地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土地使用者只能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 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制度使得土地物权也同时分离。因此,所谓收回土地使用权既收回物权,依据物权法原理,物权非法定原因不被剥夺。

  •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是什么?

    2017-10-10 16:43:25 466人阅读

    收回国有土地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方面的程序:拟订收回方案、听证、报批、下达决定书、注销登记、补偿等。

  •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由哪个机关发文?

    2017-10-10 16:40:22 497人阅读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有哪些?

    2017-10-10 16:37:32 526人阅读

    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国家通过分配土地来获得相应的财政来源。想要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有严格的审批限制,因为土地资源的有限性,以及必须保证必要的耕地来维持生存需要。但是不乏一些人违反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国家就会收回使用权限。

  • 关于没有期限的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有哪些说明

    2017-10-10 16:24:18 421人阅读

    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

  •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最长期限是多久

    2017-10-10 16:12:33 473人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期限法律上怎样规定的?

    2017-10-10 16:08:27 467人阅读

    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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