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精神病防治院司法鉴定所
执业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兴隆镇
许可证号:230003002
法人代表:
状态未实名认证
业务范围法医精神病鉴定
机构介绍牡丹江市精神病防治院司法鉴定所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兴隆镇。
许可证号230003002
法人代表
传真
执业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兴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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