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盾司法鉴定所

执业地点:滁州市新安江西路29号(皖东人民医院新院区)

许可证号:341105058

法人代表:孟庆海

状态未实名认证

安徽金盾司法鉴定所

  •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性功能鉴定除外)、法医物证鉴定(仅 限亲权鉴定)、法医毒物鉴定(仅限乙醇检测)。

  • 机构介绍安徽金盾司法鉴定所于2005年12月1日由安徽省司法厅批准成立,依托皖东人民医院建立的独立司法鉴定机构,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仅限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现有司法鉴定人21人,拥有公、检、法的专业副主任法医师以及临床各相关科室的主任、副主任医师等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组成一支结构合理并富有竞争力的司法鉴定队伍。其中副主任医师和副主任法医师以上职称为7人,中级职称11人,从业人员均具有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 许可证号341105058

  • 法人代表孟庆海

  • 传真

  • 执业地点滁州市新安江西路29号(皖东人民医院新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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