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华 律师
交通事故 陕西文生律师事务所 执业年 0 篇可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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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履历

律师档案
  • 姓名 李晓华
  • 性别 
  • 职务 
  • 擅长 交通事故
  • 执业律所 陕西文生律师事务所
  • 律所规模 
  • 执业证号 16108201011172469
  • 执业年份 0
  • 教育背景 
  • 办公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新建南路144号钟楼巷市煤炭局三楼
  • 交通线路 

律师介绍

李晓华,女,生于1981年4月10日,中共党员,籍贯陕西榆阳区。2005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大学本科。2009年加盟陕西文生律师事务所,现为陕西文生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专职律师。2011年被推选为榆林市第三届律师协会代表,同年取得四级律师职称。 从业以来,工作踏实认真,兢兢业业地对待每一起案件。平均年办案数量达到80多件。曾参与办理了被全国媒体关注,被中央领导高层重视的横山山东煤矿与横山樊河村村民群体械斗案件,为众多受伤村民提供了法律服务,同时为村矿纠纷的解决积极调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曾为轰动榆林的李一飞涉黑案件被告人李一飞、李二阳提供法律服务,担任辩护人。 从业期间,应市政府要求,多次在榆林市信访局坐班服务,参与了大量的信访工作。同时积极办理市区两级法院、市区两级法律援助中心指定的法律援助案件,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了大量的援助服务。参与了多起西安仲裁委员会榆林分会的民商事纠纷的仲裁工作。 经过几年的工作实践,不仅积累了丰富的社会经验,同时极大地提高了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受到同行的好评和业界的认可。为了更加方便地,更大范围地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2010年创办了陕西文生律师事务所网站,充分利用网络平台为社会大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执业过程中,严守职业道德,依法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1年被评为全市优秀律师;2012年9月12日榆林律师协会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被推荐为副主任。同年14日被榆林市司法局聘为人民调解员。自2011年连续两届被选举为榆林律师代表。同时任人大代表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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