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统河 律师尚未发布办案案例
让思维统于法理,让对立顺于律河——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曾任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于空军报等。2004年以上校军衔转业,未让政府安排职务,自主择业专心做律师,以伟大法学家鲁道夫.冯.耶林的“为权利而斗争”为执业理念,保持严谨细密、精益求精、坚韧不拨、追求卓越的军人作用,勇于探索复杂疑难涉法问题,迅速以骄人的业绩立足于业界,创造了代理济南市槐荫区某单位十二起案件的上诉、申诉,改判胜诉十一起等民商案例;和代理顾问单位抗辩某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使顾问单位免遭1400万元的行政处罚损失行政案例;更在刑事案件无罪、罪轻辩护中屡创经典,如平阴陈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经八次开庭,使陈某某走出看守所,创该院先河。杨统河律师总结办案实践撰写的论文分别被山东省、济南市律协评为优秀业务论文,并编入省律协业务指导文集,多起典型案例在《山东法制报》、《法镜周刊》、《供求报》等媒体报道,填补了业界空白,《齐鲁晚报》、山东卫视等媒体点评案例,因孜孜不倦地对事业的执著追求,形成了与相关司法机的良好工作合作关系。电话053167885110;手机573787148工作邮箱yth0620@163.com;工作QQ952197073 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由杨统河律师和其同仁于2011年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现有执业律师20人,连续三年被司法行政机关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为山东政法学院等大学法学院系的社会实践基地,山东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律师团成员单位。现为40余家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办理各类案件一千五百余起,业务领域涉及民商法律事务、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等诉讼业务和非诉法律事务,为维护当事人(含个人、家庭、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聚精英律师,办精致律所,做精品案件!让思维统于法理,让对立顺于律河,让人生和事业因尊崇法律和法律的呵护而畅通无阻!杨统河律师代表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全体同仁愿为您的事业和人生的奔流沿着法律的河道顺畅流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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