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佩强 律师尚未发布办案案例
公安专科、法学本科毕业。1994年做专兼职律师至今,十几年的教学生涯-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法律教员,丰富了自己的法学理论。十多年的律师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曾办理各种类刑事、行政、民事、经济案件。王某某金融诈骗案,涉案数额巨大,判决结果无罪释放;陈某某信用卡诈骗案,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即充分利用法律赋予律师的辩护权利,及时向检察院递交了陈某某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律师法律意见书,检察院最终采纳律师的意见,陈某某被无罪释放;王某某涉嫌偷税、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两罪案,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即提出自己的法律意见,为其减掉一个罪名,王某某因单一罪名而获缓刑。张某某侵占资金、挪用资金、虚假注册资金案;杨某某贪污、受贿案;孙某某贩毒案均收到委托人满意的结果。民事方面的公司股权纠纷、房屋买卖、租赁合同、保险合同、居间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结果都令委托人满意。 先后担任生产、保险、城建、装饰装潢等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参与企业改制、国有资产剥离等等非诉讼业务。 我的一生:认真工作,诚实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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