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志芳 律师尚未发布办案案例
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第一业务部主管、广东边防部队梅林检查站法律培训基地指导老师。勤勉敬业,对客户有利的证据,即使历经艰辛也要取得;洞察力敏锐,能透过案件纷繁复杂表面,洞悉案件真相;观察细致、思维缜密,善于从细微处找到案件突破口;才思敏捷,文笔犀利,人称“刀笔”;一身正气,敢于为客户仗义执言言。从事法律工作十年来,办理了600余件各类案件,其中典型的案件如:一、深圳谢某入室抢劫案,该案检察机关以抢劫罪起诉,本律师认为谢红不构成抢劫罪,而是非法侵入住宅罪,律师的辩护观点得到法院支持,最后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决谢某有期徒刑7个月,同时宣告缓期执行一年。二、东莞郑某故意伤害案,郑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本律师辩护成功,法院判决郑某有期徒刑18个月,缓期两年执行。三、佛山杨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杨某因交通事故外伤住院治疗,治疗期间诱发类风湿性关节炎,其类风湿性关节炎的医药费得到全额赔偿。四、广州某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案,该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离婚,同时将财产转移,在办理本案中本人作为原告的代理人,代理人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观点得到法院认可,最终是本案得到全面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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