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超 律师尚未发布办案案例
王超律师,男,36周岁,汉族,武汉市人,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1997年考取律师资格, 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系湖北凯盟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获得武汉市首届青年十佳·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律师资格证号:179875100286 律师执业证号:170098110551 擅长法律领域:一般债务债权、损害赔偿、劳动争议、金融保险、公司企业法务、知识产权及刑事辩护等 工作简历 1996/04——1997/05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审判执行 1997/06——1999/02 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1999/03——2002/10 台资旺旺食品集团湖北营业区 法务经理 2002/12——2008/05 湖北楚风德浩律师事务所 律 师 2008/05——至今 湖北凯盟律师事务所 律师·合伙人 个人简介 一、王超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主要承办各种合同纠纷、金融保险、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赔偿及公司法律事务等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尤其在公司股权、金融服务领域能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解决疑难问题。该律师擅长谈判,通过非诉讼和解纠纷。执业过程中办理数件有影响的案件,还多次为企业的大型投资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且热心公益事业,不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尽心尽力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二、王超律师在从事律师业务过程中,承办多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业务,其中包括: 1、专项非诉讼法律服务 在执业过程中为国内外当事人提供了大量的专项法律服务,其中较典型的案例有: 为英国某投资公司在湖北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担任其合资企业法律顾问; 为美国某汽车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就转让中国湖北地区股权提供系列法律服务; 为美国某投资发展集团与中国黄石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合资资产股权转让提供全套法律服务; 代理台湾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代理北京某图片有限公司在湖北省境内的知识产权纠纷事务的协商、和解项目二十余宗,最终使原所在的湖北楚风德浩律师事务所成为全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协作联盟湖北秘书处。 2、诉讼案件律师辩护、代理业务 ①民事案件 代理湖北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诉日本国株式会社堀内、荣宝两公司合资纠纷案诉讼活动; 代理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办理该行与黄石市弹簧厂、石首市水泵厂、京山大理石厂、武汉凯威娱乐有限公司等十余家单位系列世界银行贷款纠纷案的诉讼案件及不良资产核销案三十余件; 代理湖北省省直脱钩企业托管中心下属企业省木材公司、省乡镇企业建筑公司、省医保进出口公司、省五交化公司、省物资贸易中心、国商公司等企业涉及资产、股权、债务、涉外等方面案件数十件。 代理武汉市首例诉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以股东有限责任和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为由逃避债务案,并胜诉说服法院判决股东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号(2008)硚民二初字第339号《民事判决》。 ②刑事案件 被告人涂某贩毒案二审辩护(死刑改死缓); 被告人陈某运毒案一审辩护(冰毒1千余克判刑7年); 被告人张某非法拘禁案不起诉; 被告人毛某贪污案申诉(长沙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湖南省高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申诉后改判有期徒刑5年); 湖北省公安县首例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代理被告人颜某、徐某等进行上诉发回重审后,改判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不成立。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142号同安大厦A座901室 电 话:13329713539 、13971119260 电子信箱:lawyer.h_chao@yahoo.com.cn kaimeng44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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