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屹 律师尚未发布办案案例
辽宁斯特律师事务所位于我国关外第一市-----辽宁葫芦岛。 它的前身系1980年成立的锦西县法律顾问处,曾更命为葫芦岛市第一律师事务所、葫芦岛市浪潮律师事务所。2000年12月4日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更名为辽宁斯特(英文 firstlawyer 的谐音)律师事务所。现拥有多名高、中级律师。 斯特律师事务所以追求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宗旨,以在环渤海地区创建专家型律师事务所为目标,广泛开展刑事、民事、资源、海事、行政等案件的诉讼、仲裁代理业务;办理金融、房地产、破产管理、公司股权置换等非诉讼法律事务;为国家机关、大中型企业、各类公司及公民个人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全所律师的职业水准、敬业精神及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多次受到葫芦岛市委、市政府、辽宁省司法厅等单位的表彰。 2010年始,辽宁斯特律师事务所以创新、发展的崭新姿态展现在社会、公众面前,原辽宁大鸣律师事务所部分合伙人、辽宁义帆律师事务所部分合伙人与原辽宁斯特律师所多名律师,基于多年的法律实践经验与现实社会形势需求,兼并重组,重新组成一支专家型律师团队,致力于专业化、规范化的法律服务,为满足日益增长的环渤海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与公众实际需求做出应有的贡献。 辽宁斯特律师事务所不是环渤海地区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但是该地区最具有专业化特色的、追求办案质量水准的、强化规范化管理的律师事务所。 职业声誉 2003年,获得“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 2004年,获得“辽宁省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 2004年,获得“辽宁省司法厅律师实习基地”荣誉 2005年,获得“辽宁省AAA诚信律师事务所”荣誉 2005年,获得“辽宁省中小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单位”荣誉 2006年,获得“先进党支部”荣誉 2007年,获得“文明单位”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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