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银亮 律师尚未发布办案案例
本人于2009年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毕业后在法院系统从事法律职业长达五年时间,于2014年从法院系统辞职并开始从事律师职业。 本人业务范围主要有:金融经济纠纷、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刑事纠纷等业务。 金融经济纠纷领域,本人代理原告王某某等二十余人与上海银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济纠纷案件中,通过诉讼与执行,现已经为原告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依法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纠纷领域,河南两岸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因公司内部原因,于2016年6月纷纷关门停业,导致许多客户经济受损,本人代理的原告郭某等28人与河南两岸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均得到法院支持,依法确保每个案件都得到合法公正的判决; 房地产纠纷领域,本人受聘为河南豫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对于房地产纠纷案件有较深入的研究,用法律知识切实维护法律服务单位的每一项权益; 刑事纠纷领域,本人成功为被告人闫某某因参与1040阳光工程,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进行辩护,辩护建议得到法院及检察院采纳;成功办理康某某因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被法院判处缓刑;对于现阶段的河南人民投资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本人也参与办理。 本人执业理念:律师者,医也;律师之职,在于以法律知识医治社会之争。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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