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华 律师尚未发布办案案例
1、 张永华,合伙人,经济法博士 【职位】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朝阳区高级知识分子联谊会常任理事;兼任首都经贸大学校外硕士生导师;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客座教授。 【专业领域】公司法、兼并与收购、参股和控股、劳动用工法律风险控制、企业法律顾问、私募股权投资、结构性融资、微金融、担保等 【教育背景】 安徽大学学士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法学博士 【专业资格】中国执业律师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公司注册代理人资格 【工作经历】张律师先后就职于雷曼律师事务所、美国查德本·派克律师事务所(Chadbourne&ParkeLLP)北京代表处、格威·舒伯·拜耳律师事务所(GarveySchubertBarer)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比塞洛斯国际公司(BucyrusInternationalInc.)中国地区总部、盈科律师事务所等单位。 曾主办或参与了美国银行贷款、世界银行贷款、德意志银行股权投资、卡特彼勒并购某外资企业集团、比塞洛斯并购特雷克斯矿业机械业务、西门子商业贿赂调查、淮南矿业集团某中外合资企业设立、天津某外资贸易公司股权出售、上海某化工企业股权出售、南京某体育器材公司股权出售、厦门某外商投资公司资产转让、河南某房地产公司尽职调查和股权转让、宁夏某事业单位医院出售、某国际咖啡厅连锁经营、江苏某融资租赁公司设立等项目,曾与花旗、JP摩根、联想投资、汇丰银行、韩国产业银行、新韩金融、巴伐利亚州立银行、黑石、招商和腾、智基创投、清科、中科宏易等多家机构合作,为境内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及境内外成功上市、借壳、重组、增发等提供法律及融资咨询服务。同时担任多家知名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近期仲裁案件: 2 代理北京某跨国公司与上海某外商投资企业的加工订货合同纠纷,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英文。胜诉后,在上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当事人挽回了重大的损失。 2 代理北京某公司与江苏溧阳某公司的合资合同,在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获得完胜。 2 代理某跨国公司与天津某企业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仲裁,裁语言为英文,取得案件胜诉。 2 2014年代理某跨国公司在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在对方缺席的情况下取得完胜的结果。仲裁语言为英文。 【工作语言】中文、英文
Copyright©2025 智律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291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