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柏飞 律师尚未发布办案案例
杜柏飞,男,北京本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副主任,北京拆迁律师团团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自2012年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先后在子矜、众晓、培仁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并多次到天津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频道和经济频道《法制纵横》、《今晚有说法》等栏目担任特邀法律宣讲嘉宾。 从业至今,一直秉持“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地执业理念,始终奔走在办案第一线,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经办了民商、行政、刑事等案件数百件,众多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客户赢得了利益,减少了损失,维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为适用法律服务市场专业化、细化的需求,打造属于专业律师品牌,与人组建了北京本录律师事务所,本所及本律师现主要致力于征地拆迁和刑事犯罪案件的诉讼代理工作,其中成功代理的案件有: 一、征地拆迁 1、代理河南驻马店李某宅基地房屋拆迁案,成功为李某争取到150余万元的房屋补偿款,较原补偿提高近百万元; 2、代理河南焦作胡某养鸡场环境违法行政处罚纠纷一案,行政复议中市政府撤销了市环保局作出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3、代理浙江湖州施某宅基地房屋拆迁案,律师介入维权后仅用时1个半月就成功为施某多争取50余万元补偿安置款; 4、代理安徽合肥某农业科技公司土地征收案,委托律师依法维权后,用时2个月即为即实现了补偿安置款提高一倍的目标; 5、代理安徽宿州石某、吴某、郝某等三人房屋征收案,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撤销了县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成功阻止了县政府对石某、吴某、郝某等三人房屋实施强制拆除行为; 6、代理安徽宿州邓某与乡政府强制拆除案,法院判决确认乡政府强制拆除邓某房屋的行为违法; 7、代理黑龙江哈尔滨赵某与区政府强制拆除案,法院判决确认区政府强制拆除赵某房屋的行为违法; 8、代理河南驻马店朱某某与县政府强制拆除案,法院判决确认县政府强制拆除朱某养鸡场的行为违法; 9、代理河北保定贾某与市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案,法院判决确认市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违法,责令依法受理; 10、代理浙江湖州金某桃园被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征收案,市政府复议决定确认街道办的强制拆除金某果园的行为违法; …… 二、民商事 1、代理刘某某诉天津某某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财物返还纠纷一案,起诉后法院支持了刘某某的诉讼请求,最终成功为刘某挽回损失600余万元; 2、代理天津某某有限公司诉河北中某钢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起诉后法院认为天津某某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不明确,代理人据理力争后最后法院判决支持了天津某某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成功为该公司挽回经济损失21万余元; 3、代理天津某某齿科科技有限公司诉刘某、唐山某技术学院等10人合同纠纷一案,成功为天津某某齿科有限公司追回损失共10余万元; 4、代理佛山市某某小额贷款公司诉胡某华等6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成功为佛山市某某小额贷款公司挽回近30余万元损失; 5、代理王某生诉天津市某某软件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逾期交房)纠纷一案,成功为王某生争取20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6、代理王某宁诉天津某某投资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逾期交房)纠纷一案,成功为王某宁争取22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7、代理重庆某某物资有限公司诉北京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成功为重庆某某物资有限公司追回70万元; 8、代理付某明等7人诉天津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服务中心、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成功在诉前为付某等7个争取到3.2万元的保险理赔款; 9、代理魏某诉魏某某抚养费纠纷一案,虽然一审法院未能按《离婚协议》约定进行判决,律师指导上诉后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魏某某按《离婚协议》约定支付魏某抚养费,后魏某某向天津高院申请再审,再审中魏某法定监护人蒋某与魏某某达成和解,魏某某一次性支付魏某抚养费150万余元; 10、代理魏某某诉天津某肿瘤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成功为魏某某争取到赔偿款15万余元; …… 三、刑事辩护 1、受郑某妻子委托,担任天津郑某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辩护人,在侦查阶段辩护人多次会见郑某与其就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分析,并多次与侦查机关办案人员沟通发表辩护意见,后侦查机关听取辩护人意见作出取保候审决定,检察机关继续予以取保,法院最终判决郑某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 2、受于某妻子和父亲委托,担任天津于某诈骗罪一案二审辩护人,法庭采纳辩护人于某具有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依法改判; 3、受杨某父亲杨某某委托,担任天津杨某聚众斗殴罪一案一审辩护人,法庭采纳辩护人杨某系从犯的辩护意见,依法将杨某作为从犯处理,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4、受李某姐姐李某某委托,担任吉林李某妨害公务罪一案一审辩护人,法庭采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李某有期徒刑8个月; 5、受韦某妻子黄某委托,担任广西韦某交通肇事罪一案一审辩护人,法庭采纳了辩护人具有自首及缓刑的辩护意见,判决韦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6、担任河北邢某职务侵占罪一案的侦查阶段辩护人,辩护人向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陈述邢某不属于职务侵占罪的共犯后检察机关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书》侦查机关依法对邢某取保候审,后侦查机关未将邢某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辩护工作完成; …… 四、法律顾问单位 1、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2、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3、广东鼎邦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4、渤海银行天津分行; 5、天津恒创贸易有限公司; 6、天津开发区中环系统电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7、天津慕鑫颜美容美发有限公司; …… 联系方式 移动电话:18612529050(微信同号) 固定电话:(010)53519118 电子邮箱:1861252905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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