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升 律师
交通事故 山东良代律师事务所 执业年 0 篇可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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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履历

律师档案
  • 姓名 张海升
  • 性别 
  • 职务 
  • 擅长 交通事故
  • 执业律所 山东良代律师事务所
  • 律所规模 
  • 执业证号 13713200910353286
  • 执业年份 0
  • 教育背景 
  • 办公地址 兰山区金三路阳光高第D1810
  • 交通线路 

律师介绍

张海升律师,山东良代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山东沂水人,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山东大学法律本科,英语本科,大学英语6级。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知识产权、经济纠纷等领域均具有很深的造诣,堪称专家型的律师。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发表过学术论文多篇。自从执业以来办理过数百起刑事、民商事、经济、劳动等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深得客户的信赖和社会的好评。本律师热衷于公益事业,在中顾网、找法网、法律快车、法律168、中国法网、名律网、律师365等律师网站中名列全国公益律师排行榜前列。2011年5月,张海升律师入选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刑辩大律师》Ⅱ--《优秀律师辩护实录》。该书已在2011年11月出版发行,收录山东省刑辩大律师共4名。2013年被中顾网、山东律师协会认定为7A级诚信大律师。 张海升律师执业以来成功办理的刑事案件: 1.于某故意杀人案 于某以故意杀人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临沂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经过本律师的成功辩护,被告人于某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2.张某敲诈勒索上诉案 经过本律师的成功辩护,上诉人张某因具有从犯、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还勒索款项等从轻、减轻情节,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上诉人缓刑。 3.张某贪污、挪用公款案 张某案发前任村书记兼村长,因贪污、挪用公款被沂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过本律师成功辩护,人民法院改变罪名以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8年。 4.徐某寻衅滋事案件 徐某寻衅滋事案件经过本律师成功辩护,被告人徐某因积极赔偿、系从犯等情节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5.肖某交通肇事案件 经过本律师的成功辩护,因肖某具有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等情节,罗庄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6.徐某故意杀人案 经过本律师的努力,兰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徐某不构成犯罪免于刑事起诉。 7.王某受贿案 王某受贿40万,经过本律师的成功辩护,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8.赵某绑架致人死亡上诉案件 经过本律师的努力,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9.聂某抢劫案件 经过本律师的成功辩护,一审法院采纳本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抢劫罪不成立,改判罪名为敲诈勒索罪,被告人聂某被判处缓刑。 10.孙某拐卖妇女儿童罪 由于孙某在拐卖妇女儿童共同犯罪中是从犯、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孙某被判处较轻的刑罚。 张海升律师的执业证号为:13713200910353286.电话:0539-8050058传真:0539-8050058手机:18653992695QQ:407892529电子邮箱:greatmajor05@163.com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金坛路阳光高第D18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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